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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的通知

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学生科技创新

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的通知

(讨论稿)

各学院及相关部门:

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公司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机制,不断培养和造就大批具有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,经学校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届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申报对象

除2017届毕业生外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、本科生和研究生。

二、项目申报类别

申报项目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、科技发明制作类、人文社会科学类、大学生创业类四类。其中,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时,优先资助以下领域的项目:1.与所学专业紧密结合的项目;2.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的项目;3.推进学风、校风建设的项目。

三、项目分类

(一)校级立项,支持经费项目

全校预计资助项目150个左右,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为800元至1200元。

(二)校级立项,学院自筹经费项目

集团鼓励自筹项目立项但不强制要求,管理费和科研经费均为自筹,项目的考核以及经费使用按照学校统一的要求进行管理监督,统一报销,统一结题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由申报项目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校团委网站(http://youth.ynau.edu.cn/)下载《yl23455永利官方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请书》并在教师指导下填写后交到各学院团委。

各学院团委收齐《yl23455永利官方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请书》(一式1份)并填写《yl23455永利官方第十届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》(电子、纸质版各1份)后于11月16日(星期三)前统一报送校团委(联系人:王元元,电话:65213359)。

11月21日至11月24日,校团委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、分类,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。

11月25日至11月30日,校团委汇总立项项目并将立项情况反馈各学院,学院采用专家评审、公开立项、择优资助、规范管理的方式对余下项目进行自筹经费立项,并及时将立项结果报校团委。

2016年12月初,学校下发立项通知,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七日内,与学院签订《yl23455永利官方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合同书》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各学院要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,组织在校本、专科生和研究生积极申报。

(二)往届创新创业行动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同学不得参加此次申报。每名教师最多可指导3个项目。

(三)项目申报要突出创新性、原创性,并有指导教师的推荐与指导。

董事长办公室

2016年10月26日